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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宅基地居民区里养猪,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处理
提交时间 2021-04-21
来信内容 社旗县太和乡马埂村邱庄东北角,非法占用别人宅基地,在居民区里有大量养猪,臭气熏天,附近居民无法生活,因臭气严重,多人食欲不振,头晕干呕,宅基地是让居民生活的,不是让养畜生的,建议划分养殖区,政府不是要求养殖距离居民区100米吗,这就在居民区里面,5米也没有,还让人怎么生活?请尽快处理,还人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回复时间 2021-04-29
回复内容

  网友: 你好!
        关于来信内容我局回复如下:
    接到关于太和镇马埂村邱庄养猪场污染情况的反映件后,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4月22日立即组织专班人员与镇政府对接,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由镇政府督促该场予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了解,该养殖场实为规模养殖户,户主李玉森,位于邱庄东北角,西边紧邻居民区,仅有一栋猪舍,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设计存栏规模150头,配套1个200立方米的粪污存储池,有地埋排污管道从猪舍通入存储池。
来信反应情况部分属实。一是关于群众所述居民区里大量养猪情况不准确,邱庄仅有这个养猪户,不属规模养殖场,现存栏母猪18头,且不在居民区而是紧邻居民区。二是关于臭气污染,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现场了解,因为距离太近,养猪户虽然建设了铁皮隔离墙,噪声和气味确实对西邻居民产生一定影响。三是关于划分养殖区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文《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2019】55号)精神,由县政府下发了《社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社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的通知》(社政【2020】2号),供各乡镇遵照执行。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对该户要求:一是立即完善排污设施,确保粪污不外流,二是采用干清粪工艺,安装除臭设施,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目前该户粪污配套设施已经整改到位,下步准备安装除臭网。我局将会同太和镇政府将继续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