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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61年下放职工的政策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5-13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 我父亲张玉敏今年82岁,1958年11月在青海互助治县粮所参加工作,1961年10月因国民经济调整期间精简退职,回到新野县歪子乡务农至今。现在我父亲保存着当年青海省互助县人民政府出具的退职证明,有参加工作时间、退职时间和已发退职金数额。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父亲这样1958年参加工作,目前失去劳动能力的,当地民政部门能不能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救济补助?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2-01-12
回复内容 如果生活确实困难,可申请低保救助。详情请咨询南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377-63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