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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在南阳理工学院东校区出口处的十字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线的建议
提交时间 2025-10-10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公安局相关领导: 南阳理工学院东校区通往外界的唯一出口不知名小路与长江中路交汇处的十字路口,该路口作为校园师生及周边居民出行的核心节点,当前因缺乏交通信号管控,已形成显著安全隐患与通行瓶颈,特提出增设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线的建议。 该路口无信号灯及斑马线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混行交织。尤其在上下课、上下班的高峰时段,接送车辆、通勤车流与学生人流集中叠加,车辆争抢通行、随意变道现象普遍,路口通行效率极低。 由于缺乏有效交通管控,左转与直行车辆冲突不断,剐蹭、碰撞等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师生及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周边安全管理需求严重不符。 交通信号灯可明确划分通行权,规范车辆与行人的通行行为,从源头上减少随意穿插、抢行等危险行为,大幅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为校园周边构建安全出行环境。恳请贵局对该建议予以重视,尽快组织现场勘察与可行性评估,推动交通信号灯以及相关设施早日落地实施。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5-10-14
回复内容

你所反映的长江路理工学院区域道路设置人行横道线的问题已获悉。

1、经交管支队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并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说明情况(多次拨打无人接听)1、当事人所述道路目前正在向上级部门申请采购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将对长江路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中心隔离,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横穿道路;2、当事人所述位置向东150米为长江路与泰山路灯控路口,有过街需求的行人、非机动车可选择在该路口过街通行;3、当事人所述长江路为东西通行主干道路,道路宽阔且车辆量大,无中心隔离花坛做为行人二次过街等候区,故根据目前道路交通设施硬件条件暂不具备设置路段人行横道线的条件。

2、《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批准,谁负责原则,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道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监督管理;道路建设单位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道路建设单位负责人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四同步工作的责任人;第八条:2、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持续对辖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备、道路交通隔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补建、更新和完善;根据交通流量变化和交通组织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增设和完善相应道路交通设施;对设施缺失、污损的,及时增补、修复和清理。

依据以上文件,建议向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感谢市民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文明城市大家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