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公交司机肇事逃逸,公交公司扯皮不作为
提交时间 2020-11-02
来信内容 你好,我向你们反映个情况10月29日上午9点左右,在人民路上自北向南人民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停车等红灯时,遭到豫R0688D(27路公交车)的剐蹭,导致左侧倒车镜损坏。后经交警一大队的认定,公交司机负主要责任,经过办案民警解释当时双方都在场,民警称,2000元以内的走过失方的强险,超过2000元部分按主次责任划分。公交司机不同意,称要各修各的车。最终商量无果,公交司机强行离开现场拒绝赔付,称爱告告去,不赔了,我没钱。 11月2日去找公交九分公司处理这件事,公司经理称找负责安全的主管,主管开始推脱,后来不接电话,经理也回避不管。无处理赔。难道这么大哥公司就要当老赖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 2020-11-11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感谢对南阳公交的关注的支持!据调查该事故发生以后由交警一大队民警划分责任,肇事双方均有责任,并非单方责任事故,而且双方车辆也均有车损,在双方车辆均有交强险的情况可以互相修车也可以各自修车,车辆维修费用均由保险公司承担。可对方只要求公交公司承担其车辆维修费用,而拒不承担公交车的维修费用,因此目前无法达成一致。希望双方尽快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