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金河湾入住缴纳办证费已经5年,开发商迟迟不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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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8-31 |
来信内容 | 南阳市华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金河湾小区位于卧龙区车站南路与唐弯路交叉口,我所我所居住的金河湾三期是2015年交房入住的,至今已经5年多了,华安房地产的人早就把办理房权证的钱收了,可入住5年多了,华安房地产的人至今也没有给我们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今我们面临着小孩上学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万望局长关注弱势群体,帮助解决不动产证。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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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9-16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中心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业主反映的问题属于没有提起不动产登记申请程序的情况,业主应联系原建设单位到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照当事人自行申请登记的原则。由于开发单位没有携带建设房屋的合法有效资料,前往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造成业主无法办理转移登记。只有完成首次登记后才能配合业主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应由所涉及的民事主体来启动申请,登记机构处于服务角色,登记机构不能干涉民事行为,这是民事主体对自己事务自我决定和处理的表现。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怎样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一方对原合同有异议属于双方的民事纠纷,业主可根据购房合同、协议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